言论自由与胡说八道

言论自由与胡说八道

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也就是言论自由这件事和胡说八道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毫无疑问,从理论上来说,要想言论自由就必须要允许胡说八道,否则用于甄别胡说八道的任何机制都会导致某种统一的对错标准,这将毫无自由可言,但是理论上来说,自由是一个社会能有活力的必要因素,这是很显然的,因为一个市场能够有竞争力,必须要允许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劣质公司成立。科研工作要想有创新,也必须要允许每天有大量的看起来极为荒谬的项目成立。然后,优秀的存活壮大,劣质的淘汰死亡。理论上,言论自由也该遵循这一规律。所以我们其实不用担心有人胡说八道,它们会被自由机制淘汰。

但这只是理论上,而且这个理论有个前提,就是我们假设言论自由的机制也遵守资本市场的自由竞争,优胜劣汰。但是这里面我们必须要问两个最根本的问题:

  • 第一,言论属于资本市场的商品么?有人说,报纸,电视都是商业运作啊,它们遵守市场规律啊,可是,报纸,电视的主要收入来自于投资商,并非来自于消费者,它们与消费者唯一的关系来自于报纸的发行量和电视的收视率。当然了,很多人会说发行量和收视率不就是市场的机制吗?谁会投资没有人看的媒体呢?这就关系到了接下来的第二个问题。

  • 第二,发行量和收视率是否意味着言论质量的优胜劣汰?首先,投资商投资一个媒体肯定不是因为他喜欢媒体的言论,企业是为了使用媒体的知名度,卖他自己的商品,政治,环保团体更是有更明确的舆论目的,它们只会更限制媒体的言论取向。也就是说,如果言论能够优胜劣汰,唯一能指望的是消费者的辨识能力,但是我们看到的现实情况是什么呢?我们就不说政治了吧,就看看娱乐界,发行量和收视率最好的难道不是那些谣言满天飞,热衷于制造族群对立,唯恐天下不乱的八卦媒体么,所有严肃的电影,音乐评论只能活在这些信息的夹缝中。特别是网络媒体进来之后,真正的优质言论几乎连生存空间都没有了。事实上言论市场目前在世界上所有地方体现的都是劣币驱逐良币的反淘汰。

这很让人意外吗?仔细想想我们能依靠什么呢?消费者的道德吗?请各位扪心自问,如果我是一个公众人物,而报纸说我跟哪个女性朋友有一腿,你会不信吗?你十之八九会信的,这与你的道德无关,这是人性,无论我们教育到什么水平,这点是不会改变的。那么我们能依靠法律吗?说真的,谣言打击人的效果只要一个礼拜,甚至某些政治目的的谣言,只需要投票日当天起作用就行了。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法律诉讼程序则需要两三年,甚至更长时间。况且,就算受害者最终赢了诉讼,所有的媒体集团都有几千万,甚至几亿的专项资金来支付赔偿,只要它们的目的已经完成了,才不在乎这点钱。而且,对于受害者来说,这个赔偿也没有意义,公众不会在乎他有没有平反的,这还是人性。

但是,法律能因为散播谣言而关掉媒体公司吗?那这又不是市场淘汰机制了,本质上又回到了言论自由是否能真正自由的问题了,这个问题成了一个无解的死结。但是言论市场的反淘汰有没有危害呢?在民主国家,言论市场的反淘汰显然会影响投票结果,投票结果进而会影响到政客的素质,政客素质又会影响到国家治理效果。在非民主国家呢?问题也很严重,言论市场的反淘汰因为无法通过选票释放,会形成越来越大的内部压力,这个压力会形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无异于不定时炸弹。

但是不是这样就该反对言论自由呢?我不敢那么说,这是一个更需想清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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