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

孟晚舟引渡案

案件过程

以下记录来自互联网上的公开信息,个人对其进行了整理,去除了所有由政治、外交部门发布的新闻内容,只保留案件本身的内容:

  • 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女士在温哥华转机时被加拿大警方扣押。

  • 2018年12月5日,加拿大《环球邮报》援引加拿大司法部发言人的话称,美国已要求引渡她(事实上,美国政府在2019年1月之前并未正式提交引渡申请),加拿大法院定于当地时间7日就此事举行保释听证会。报道说,加拿大司法部以此事已发布报道禁令为由,拒绝提供其他细节。美国司法部发言人马克·雷蒙迪则拒绝就此事发表评论。

  • 2018年12月10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对孟晚舟女士的保释听证重新举行。当天的听证在该法院警戒等级最高的20厅进行。 在当天的聆讯中,主要由孟晚舟方面邀请安保公司和GPS公司介绍如果孟晚舟获得保释,将采取何种措施保证她不会潜逃。 被加拿大拘押的中国公民孟晚舟的保释听证没有得出结论,法官表示11日继续举行。

  • 2018年12月11日,加拿大法院作出裁决,批准华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的保释申请。

  • 2019年1月29日,美国司法部宣布了对华为公司、有关子公司及其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的指控,并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请求。

  • 2019年3月1日,加拿大司法部长决定就孟晚舟案签发授权进行令。

  • 2019年3月3日,被加拿大政府拘押的华为高管孟晚舟已经提起对加拿大政府的民事诉讼,指控其“严重侵犯”自己的宪法权利。孟晚舟的诉讼对象还包括加拿大边境服务局以及加拿大皇家骑警。

  • 2019年3月6日10点,孟晚舟在温哥华的哥伦比亚省最高法庭再次出庭。经过17分钟的庭审,哥伦比亚省检察方(Crown Council)律师表示与辩方律师团队达成协议,将此案延期至2019年5月8日再审理。从即日起到5月8日,检察方与辩方律师团队将商议递交给法庭的申诉。孟晚舟的辩方律师 Richard Peck 表示,这一案件“高度不寻常”,他们对其后的“政治动机”表示“严重关注”,此前美国总统川普的言论可能对案件的正确审理有所影响。

  • 2019年5月8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再就孟晚舟女士引渡听证会重新开庭。孟晚舟上一次在庭审中公开露面还是大约两个月前。这次听证会只是确定接下来庭审的时间表,不会做出引渡与否的决定。法庭最后批准孟晚舟搬到 Shaugnessy 的居住申请,同时规定将在9月23日至10月4日期间,进行相关资料披露的听证会,法官要孟晚舟必须于9月23日上午10时到庭。

  • 2019年6月6日上午9:30,加拿大法院就孟晚舟案件中法律层面的技术问题进行了讨论。

  • 2019年9月23日上午,华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引渡案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孟晚舟女士当天出庭。

  • 2020年1月20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将再次就孟晚舟案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将聚焦“双重犯罪”问题,即美国对孟晚舟的犯罪指控在加拿大是否也是一种犯罪。

  • 2020年3月30日,加拿大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法官与代表孟晚舟的律师及代表加拿大检方的律师在温哥华就孟晚舟向美国引渡案举行视频会议,会议决定延至4月27日举行另一次案件管理会议。

  • 2020年5月21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表示,将在5月27日就中国华为公司高管孟晚舟案的“双重犯罪”问题作出裁决,即美国指控孟晚舟“对银行欺诈”的罪行是否在加拿大也构成犯罪。加拿大环球新闻网22日称,如果法官认为孟的“双重犯罪”不成立,她将被当庭释放,尽管检方可提出上诉;如果法官认为孟的“双重犯罪”成立,将触发新一轮法律辩论,辩论焦点将转移到加拿大警方等部门在温哥华机场逮捕她是否合法,这一案件中孟晚舟是原告。

  • 2020年5月27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公布了孟晚舟引渡案的第一个判决结果,认定华为公司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符合“双重犯罪”标准,因此对她的引渡案将继续审理,孟晚舟女士将留在加拿大参加后期的相关听证,并等待新的审判结果。

  • 2020年7月23日,华为律师已向加拿大法院申请中止将孟晚舟引渡到美国的程序,他们指责美国总统川普以及其他高级官员意图将孟晚舟作为“贸易争端的讨价还价筹”,破坏了加拿大司法程序的完整性。

  • 2020年7月25日,央视新闻综合媒体消息,负责审理孟晚舟引渡案的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的一个法庭当地时间23日下午公开了部分证据,这些证据来自孟晚舟代理律师17日向法庭提交的抗辩申请及关键证据。孟晚舟的律师提交的抗辩申请认为,美国起诉孟晚舟犯有“欺诈罪”的关键证据存在重大遗漏和误导,引渡案是对美加引渡协议和加拿大司法程序的滥用。抗辩申请指出,在美国向加拿大提供的“案件记录”(Record of Case)中,美方提出的指控与事实之间存在着明显差异,这种差异是一种错误陈述。这种错误陈述不应作为判决引渡的主要证据。

  • 2020年7月31日,据美国侨报报道,一份向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法庭提交的文件显示,加拿大总检察长表示,以银行欺诈罪将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引渡到美国的要求已经满足。

  • 2020年8月17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就孟晚舟案举行庭审,讨论涉案证据信息披露问题。已公开的信息显示,加拿大执法机构在策划和实施对孟晚舟逮捕行动中涉嫌违规和滥用程序,包括与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合谋行动,在温哥华机场故意拖延时间,并对孟晚舟进行不正当搜查和盘问等。孟的律师团队向加拿大法院主张要求加拿大检方披露更多涉案证据信息。

  • 2020年9月30日(当地时间),孟晚舟引渡案在温哥华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结束了本轮听证,主审法官霍尔姆斯(Heather Holmes)没有就双方的主张作出裁决。按照法庭的排期,双方还将进行几轮法庭辩论,预计2021年2月将裁决加美双方司法部门是否“滥用司法程序”。在此之后,本案将进入第三轮,也是在省高等法院进行的最后一轮审理和裁决。

  • 2020年10月26日,孟晚舟在位于温哥华的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又译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再度出庭参加其引渡案的聆讯。在此轮聆讯中,控辩双方将围绕加执法部门在拘押孟晚舟的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滥用的问题,对证人展开交叉质询。

  • 2020年10月27日,在加拿大温哥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关于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的新一轮引渡听证会进入第二日。听证会的重点仍然放在加拿大和美国当局在她于2018年12月在温哥华国际机场被捕期间涉嫌“程序滥用”的行为上。孟晚舟的律师瑞奇·贝克关注到了参与逮捕行动的加拿大皇家骑警(RCMP)警员温斯顿·叶(Winston Yep)在逮捕孟晚舟的前一天签署的宣誓书,上面的内容包括警员发誓孟晚舟与加拿大“没有关联”。签署宣誓书主要是确认逮捕孟晚舟的目的和情况,以便法官签发临时逮捕令。温斯顿·叶当庭承认,他使用内容有错误的宣誓书获得了法官的临时逮捕令。

  • 2020年11月16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再次举行孟晚舟案听证会。涉嫌把孟晚舟电子设备密码提供给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加拿大皇家骑警退休警官 Ben Chang 拒绝出庭作证 。

  • 2020年11月25日,孟晚舟引渡案第二阶段法庭听证继续在加拿大温哥华举行。加联邦警察警长格拉夫继续出庭作证。格拉夫是加警方直接操纵逮捕孟晚舟的负责人,关于是否看过逮捕令,格拉夫对于获取孟晚舟手机密码是否不妥的提问,格拉夫四次改口,先是回避问题,又改口说并无不妥,然后又说是司法部的要求,最后的回答竟然是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 2021年4月21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法官裁定,同意将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的引渡听证会推迟三个月。对孟晚舟的引渡听证会原定于5月结束,但孟晚舟的律师团队向法院提出请求,将引渡听证会推迟3个月,以获取更多时间来查看从汇丰银行方面获取的与孟晚舟案有关的文件。此前,汇丰银行与华为在香港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华为方面可以向汇丰银行索阅相关文件。

  • 2021年6月29日,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再次开庭,孟晚舟抵达法庭参加听证。

  • 2021年8月4日,孟晚舟引渡案聆讯在加拿大的温哥华再次开庭,这一引起全球关注的案件即将进入最后阶段。孟晚舟的辩护团队和代表美国司法部的检控官之间将进行两周多的法庭辩论,庭审过程预计于8月21日结束。

  • 2021年8月9日,孟晚舟引渡案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高等法院开庭。孟晚舟出现在法庭上。从当天开始,法庭就“司法补救措施”进行审理 。

  • 2021年8月10日,孟晚舟引渡案对“程序滥用”采取“司法补救”的审理结束。当天,代表加美两国政府的检方律师对此前一天辩方律师陈述的观点作出回应。检方否认加美两国政府和执法部门在本案存在任何不当行为,因此反对采取“司法补救”措施,反对终止引渡程序。至此,由代表孟晚舟的辩方律师提出的两大申诉的审理就全部结束。按照法庭商议的排期,法庭从8月11日开始进行“递解”审理,也就是审理是否准予引渡。

  • 2021年8月13日,代表孟晚舟的辩方律师做法庭陈述,就之前检方提出要求引渡的理由进行回应。辩方律师指出,美方提交要求引渡的证据“既不充分,也极不可靠”,法庭不能基于这些支持引渡的要求。辩方律师指出,美方声称孟晚舟的虚假陈述欺骗了汇丰银行,产生了损失的风险。但实际情况是,本案呈现的是“三无”特征:无虚假陈述、无损失后果、无因果关系。即:孟晚舟在对汇丰说明相关业务时“无虚假陈述”;汇丰银行并未因孟晚舟相关陈述出现实际损失;孟晚舟相关陈述与汇丰银行损失风险无因果关系。

  • 2021年8月18日,孟晚舟引渡案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的审理全部结束,法官没有立即宣布判决结果,而是决定10月21日举行会议,商定宣布判决结果的日期。

  • 2021年9月25日,加拿大大选完成的第三天,美国司法部在被告人不认罪的情况下达成延迟起诉的司法协议,并通知加拿大撤销引渡申请,而孟晚舟承认起诉方列举的事实,但不承认这触犯美国法律(即不承认美国对自己有长臂管辖权),同时,加拿大接收中国政府逮捕的毒贩和间谍。

个人评论

就案件本身的角度来说,有几个概念是不能混淆的:

  1. 孟晚舟案的核心是引渡案,不是美国所谓的诈欺罪起诉,换句话说,案件的核心并非是孟晚舟是否做了美国政府指控的事情,而是身为第三国的公民是否应该承认美国能根据自己国家的制裁法案而拥有对第三国企业的长臂管辖权,如果法源不被承认,那认罪就根本无从谈起。因为这是非常简单的司法常识,如果美国认为汇丰银行在中国香港营业的过程中遭到了中国法人的欺诈行为,他应该向谁起诉?无论是属地原则还是属人原则,有此案管辖权的都不可能是美国法院。

  2. 加拿大在没有正式收到美国政府的引渡申请之前就扣押了孟晚舟,并且引渡案的整个司法程序漏洞百出,证据混乱,政治干预痕迹非常明显。

结论:这是美国执行长臂管辖的典型案例,是霸权主义的具体表现,纯经济案件的说词已成笑话,西方的司法独立也已成笑话。

长臂管辖

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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